監院公布513、517大停電原因 台電4人遭彈劾、送懲戒法院
前年513、517大停電引爆全民怒火,監察院今(5)天公布調查報告指出,513停電起因為操作失誤引起接地故障、517則是單一機組故障,監院通過糾正台電,並彈劾台電公司員工吳清木、潘信志、楊宗霖、陳邁夫,全案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院報告提到,台電公司辦理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提升工程,未控管有電與無電介面,致因人為誤操作而引起接地故障,造成513停電事故,影響415餘萬戶;517停電事故,則因下午單一機組故障,夜間因無太陽光電歸零,而引發低頻電驛卸載(限電),影響約100萬戶,台電公司遭糾正。
台電公司為執行興達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分4階段提升路北超高壓變電所之設備、線路容量,惟運維單位高屏供電區營運處,於隔離開關3541形成「管制點」期間,被彈劾人楊宗霖、潘信志、吳清木未依規定標示、上鎖並關閉其操作電源。
加上綜合研究所受託完工竣驗,同案被彈劾人、領班陳邁夫欲操作隔離開關3542,未依規定會同有關人員,轉動現場控制箱解鎖鑰匙,同時解鎖隔離開關3541(管制點)情況下,誤操作3541,致生三相接地故障,引發興達機組跳機等連鎖反應,而被迫實施六輪緊急分區輪流停電,影響約415萬戶。
另110年5月17日中午興達單一機組故障,雖於同日傍晚復電,然當晚仍因抽蓄電力用罄、太陽能發電歸零等因素,實施低頻卸載及一輪緊急分區限電,影響約100萬戶,違反單一機組故障不引起系統低頻電驛卸載(限電)之原則等情,均有違失。
根據彈劾案文,時任路北超高壓變電所經理楊宗霖 負責國土安全設施路北超高壓變電所維護工作,然該所345kV氣體絕緣開 關設備及氣體絕緣翰電線路容量擴充期間,於3541隔離開關形成管制點時,未採取必要管制措施,致綜合研究所人員完工竣驗時,誤操作3541隔離開闢而引發接地故。
時任路北超高壓變電所維護課長潘信志督導全所機電設備之巡視及負責所內設備及附屬機器之安全運轉與電力調度事項,惟未能督導所屬落實前述管制點之標示、上鎖、掛牌及巡視等管制責任。監院通過糾正台電,並彈劾台吳清木、潘信志、楊宗霖、陳邁夫等四人,全案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