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數位競爭力 先防侵權網路

產、學、司法界意見領袖,9日在「媒體產業的呼叫—發展數位競爭力首要之務先防制侵權網路/侵權電視盒」研討會上呼籲,現行以司法程序扣押侵權網址的方式,證實已無法因應快速、大量且不斷轉換侵權網址的網路特性,應思考採取行政程序加上自律方式,方能因應網路時代的挑戰。尤其AI人工智慧時代來臨,更應改變傳統法院審理觀念,從對人擴大到對物,更可考慮學習韓國模式,成立防制侵權專責機構,迎戰打擊盜版這個無止境的戰爭。

由台灣匯流研究學會舉辦的這場研討會,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表示,於停止解析上,從刑事司法轉變為行政管轄,從令狀主義轉變為自治主義,為網路世界發展趨勢。數域名扣押是查緝網路犯罪的手段之一,但絕對不是唯一手段,即時阻斷、屏蔽才是上策。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分享韓國打擊盜版的經驗,韓國特設專責獨立機關——韓國版權保護局(Korea Copyright Protection Agency,KCOPA),當中有360個人力日夜審查內容,當權利人上網登記舉發侵權行為,KCOPA於48小時內就會執行執行停止解析侵權網址。

彭淑芬提到,盜版機上盒造成諸多社會問題及產業極大的損失,包括兒少保護的漏洞、個資與國安的疑慮、智慧財產權的侵害、廣告的流失、合法支付版權的有線電視流失客戶、合法業者每年損失超過500億元。彭淑芬建議已獲核可扣押的侵權網址,應納入PRZ參與會議PRZ 1.5緊急聲請自主屏蔽範圍,執行「侵權衍生網址停止解析」,快速停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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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視訊產業協會(AVIA)反盜版聯盟(CAP)總經理Matt Cheetham表示,世界各國執行停止解析侵權網址的國家,多有就一再轉址的侵權網址再扣押, 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與越南在執行停止解析侵權網站後,可以改變收視者觀看盜版的行為,使收視者少看或再也不看盜版,或是改為使用合法影視服務。

台灣匯流研究學會副理事長暨世新大學副教授何吉森建議,台灣可以朝成立防制盜版協調機制辦公室,如韓國KCOPA獨立處理盜版問題,且應由行政院層級成立辦公室,而非讓檢察官依個案去摸索。

衛星公會秘書長陳依玫認為,社會大眾愈來愈尊重著作權,需要行政措施快速停損。市面上的電視盒子都應該與有線電視盒子受NCC相同的規管。

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秘書長何明達指出,盜版使台灣市場一年損失283億元。科技永遠跑在法律之前,如果法律無法解決問題,即應該思考是否應該修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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