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兩大外送平台合併等補件 學者呼籲公平會重視市場競爭秩序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Uber Eats今年5月宣布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不過,本周公平會指出,由於Uber Eats提供的文件尚未齊備,因此公平會至今仍無法正式受理。針對此次合併案,國立台北商業大學副教授李禮仲認為,若在Uber Eats成功併購Foodpanda後,外送服務市場上不再有除了Uber Eats以外的其他選擇,消費者除了不接受與被迫接受品質不佳的服務,別無他途,對於我國外送服務市場的發展百害無利。呼籲公平會應審慎正視外送服務平台業者具有高度資訊優勢地位,已對消費者限縮議價能力及平台餐廳業者差別訂價問題;應確保消費者在市場上行使選擇權利重要,才能給予消費者基本的消費權益保障,同時並維護外送服務平台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李禮仲指出,Uber Eats近日爭議不斷,原先標榜可為Uber Eats用戶節省外送費及服務費、使用Uber叫車服務享有額外優惠的Uber One會員制度,近期卻遭用戶實測後踢爆,因為Uber One會員的外送費用及叫車費用,竟比非會員來的更高。
檢視Uber One會員方案,用戶加入會員後可以享有的福利包含:1.外送服務0元外送費優惠及服務費最高100%折抵優惠;2.會員Uber App 搭車95折優惠等。在實際使用體驗上,Uber One會員確能獲得相應福利,因此並不至於發生廣告不實的問題。
李禮仲表示,Uber Eats能夠操控的訂價工具遠不只基本外送費定價,還包含優惠券發放頻率、使用演算法動態調整同一地區不同會員外送費用等,而近期最為人詬病的,則是Uber One會員將會比非會員更難找到外送員送餐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彰顯Uber Eats對消費者的高度議價能力,也顯示Uber Eats善於使用演算法或差別訂價策略,對不同身分及黏著度消費者提供差別化服務,以最大程度地獲取利潤。這樣的商業操作結果,對於善意信賴加入Uber One會員期能獲得更優質、優惠服務的消費者來說,其消費權益儼然成為Uber One商業模式下的犧牲品。
針對找不到外送員或優惠券發放頻率減少問題,在Uber Eats尚未併購Foodpanda前,對於Uber Eats感到不滿而想出Uber One會員,還可以轉換使用Foodpanda,因此尚不至於對高度依賴外送服務消費者族群造成太大負擔或困擾。但是若成功併購後,外送服務市場上不再有除了Uber Eats以外的其他選擇,消費者除了退訂會員、逐筆支付外送費用,或被迫接受品質不佳的服務,或最後乾脆不使用外送服務以外,別無他途。長此以往,對於我國外送服務市場的發展百害無利。
事業透過消滅競爭獲得市場力量,取得未來在交易條件的擬定與談判時更優勢的市場地位,但卻會傷及消費者「選擇的權利」。從Uber Eats與Foodpanda宣布合併以來,外界質疑聲音不斷,產官學界均曾向公平會呼籲保持「選擇的權利」對於消費者的重要性,本次的爭議事件就是最好的案例寫照。
現在兩大外送服務平台處於競爭狀態,外送服務平台為了爭取消費者,會提供各種的優惠,消費者因而獲得的這些利益。對於外送服務平台來說,其實這些優惠是因為競爭而支付的成本。而若反過來說,當外送服務平台消滅了競爭而變成一家獨大,就不需要支出這些因為競爭而增加的成本,因此,透過減少成本而帶來獲利的提升是可以預見的,但消費者因失去「選擇的權利」將被Uber Eats漠視,權益將處明顯的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