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澎湖縣民,我家有0-6歲小孩,可以領哪些育兒津貼?

生養小孩是一件幸福的事,但對爸媽來說除了勞心勞力,開銷也不小。身為澎湖縣民的你是否知道,新生兒誕生後究竟可以領到哪些來自澎湖縣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育兒津貼?以第一胎為例,寶寶出生後,媽媽可以先領到3萬元生育補助;交給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照顧後,每月還能領到衛福部托育補助13000元,不無小補!由於小孩年齡、照顧對象不同,可以領到的津貼、補助也不盡相同,到底你家寶貝適用哪些育兒津貼呢?趕快跟著Yahoo奇摩新聞小編往下了解吧!

Young Asian mother holding hands of daughter hiking and enjoying weekend in the nature. Looking up to the sky while standing against blue sky. They are spending some quality bonding time together, enjoying the nature and beautiful scenics on a sunny day
澎湖縣民生寶寶,可以領到3萬元生育補助。在孩子0-6歲成長之路上,還有各式補助與津貼,陪伴寶貝們健康長大。(示意圖/Getty Images) (d3sign via Getty Images)
  • 勞保生育給付: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依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若為雙胞胎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若為雙胞胎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澎湖縣生育補助金:第一胎補助3萬元、第二胎補助5萬元、第三胎以上補助7萬元。多胞胎者,以該胎次補助金額倍數計算(以現存婚姻關係胎次認定、若無婚姻關係以生育婦女胎次認定)。

  • 勞保生育給付:女性被保險人須符合「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或「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分娩或早產規定的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才可請領。早產定義係指胎兒產出時妊娠周數20周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周(不含259天);妊娠周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不論活產或死產),得請領生育給付。早產定義係指胎兒產出時妊娠周數20周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周(不含259天);妊娠周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需要留意的是,女性被保險人若為流產、葡萄胎或子宮外孕,不得申請生育給付。要是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僅能擇一請領,例如配偶為農保被保險人並已請領農保生育給付,則被保險人不得以同一生育事故重複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 澎湖縣生育補助:媽媽或爸爸設籍澎湖縣達兩年以上(以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前兩年;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且新生兒在澎湖縣辦妥出生登記者,即符合申請資格。

  • 勞保生育給付:線上申辦,請媽媽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點擊「生育」,選擇「勞保生育給付申辦」,完成申辦手續,相關問題可以參考勞保生育給付個人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A。臨櫃申辦,則請媽媽備妥生育給付申請書、本人金融機構之存簿帳戶、嬰兒出生證明書,再由本人親自或填妥委託書委託他人,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線上申辦,請媽媽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點擊「生育」,選擇「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辦」,完成申辦手續。臨櫃申辦,則請媽媽備妥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本人金融機構之存簿帳戶、嬰兒出生證明書,再由本人親自或填妥委託書委託他人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

  • 澎湖縣生育補助金:設籍在澎湖縣的媽媽或爸爸為申請人,在新生兒出生日算起三個月內,準備好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需含詳細記事)、申請人的印章、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在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的戶政事務所一併申請。戶政事務所會查核證件及申請人資格進行初審、並代轉轄區衛生所辦理,後續將由澎湖縣政府衛生局進行複審及核撥款項事宜。

寶貝呱呱墜地後,接著要思考的問題便是小孩平時誰來帶?考量媽媽爸爸面臨的情形不同,有些人可能傾向自己照顧,有些人可能要上班沒後援,不論是哪一種,中央政府和澎湖縣政府都有提供相對應的津貼或補助,希望能在媽媽爸爸的育兒之路盡上一份心意!在仔細往下看前,建議家長們先釐清「目前小孩誰顧」「小孩現在幾歲」兩個問題,能夠更快地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哦!

「目前小孩誰顧」情境包括:

  • 父母自己照顧小孩

  • 小孩給親屬保母、未與政府簽約的私托或保母照顧

  • 小孩給有與政府簽約的準公共化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

  • 小孩給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照顧

  • 小孩給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照顧

  • 小孩就讀私立幼兒園

  • 小孩就讀準公共幼兒園

  • 小孩就讀非營利幼兒園

  • 小孩就讀公立幼兒園

※以下部分內文提到的「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係指兒童遭遇重大變故、失依、貧困或需受保護,由政府部門協助提供安置教養服務。相關資訊可參考: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一覽表

  • 衛福部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舉例來說,若同時育有6個月與1歲半的小孩,那麼每月可以領到5000元+6000元=11000元。可以領到5000元+6000元=11000元。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每名子女每月補助1500元,最多補助24個月。

  • 衛福部育兒津貼:父母雙方育有未滿2歲兒童,且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服務。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2023年6月30日(含)前,未滿2歲的嬰兒設籍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從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或是2023年6月30日後出生的未滿2歲嬰兒,於出生後戶籍未曾遷出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澎湖縣滿一年以上。

  • 衛福部育兒津貼:需準備申請表、父母雙方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媽媽或爸爸或兒童的郵局帳戶影本等資料。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若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檢附相關資料。爸爸媽媽可於前往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同時辦理育兒津貼申請;也可到戶籍地鄉市公所或澎湖縣政府社工婦幼科臨櫃辦理;或者以郵寄掛號的方式,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應附文件(不含印章)寄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若有其他問題,可參考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問答集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設籍澎湖縣的媽媽或爸爸為申請人,應準備申請表、嬰兒及申請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嬰兒或申請人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時,一併請戶政人員代為送件;也可臨櫃或將上述資料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申請。如有其他相關問題,可參考澎湖縣政府嬰兒用品補助問答集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學齡未滿5歲,且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

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教育部育兒津貼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2023年1月起,滿5歲幼兒未就學,由媽媽爸爸自己照顧,也可以領教育部5歲幼兒就學補助呦!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幼兒學齡滿5歲,且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也沒有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

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就學補助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 衛福部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每名子女每月補助1500元,最多補助24個月。

  • 衛福部育兒津貼:父母雙方育有未滿2歲兒童,且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服務。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2023年6月30日(含)前,未滿2歲的嬰兒設籍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從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或是2023年6月30日後出生的未滿2歲嬰兒,於出生後戶籍未曾遷出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澎湖縣滿一年以上。

  • 衛福部育兒津貼:需準備申請表、父母雙方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媽媽或爸爸或兒童的郵局帳戶影本等資料。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若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檢附相關資料。爸爸媽媽可於前往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同時辦理育兒津貼申請;也可到戶籍地鄉市公所或澎湖縣政府社工婦幼科臨櫃辦理;或者以郵寄掛號的方式,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應附文件(不含印章)寄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若有其他問題,可參考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問答集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設籍澎湖縣的媽媽或爸爸為申請人,應準備申請表、嬰兒及申請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嬰兒或申請人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時,一併請戶政人員代為送件;也可臨櫃或將上述資料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申請。如有其他相關問題,可參考澎湖縣政府嬰兒用品補助問答集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學齡未滿5歲,且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

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教育部育兒津貼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學齡未滿5歲,且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

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教育部育兒津貼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2023年1月起,滿5歲幼兒未就學,由親屬保母、未與政府簽約的私托或保母照顧,一樣可以領教育部5歲幼兒就學補助哦!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幼兒學齡滿5歲,且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也沒有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

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就學補助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 衛福部托育補助:第一名子女每月13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14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15000元。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每名子女每月補助1500元,最多補助24個月。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將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周時數達30小時以上;除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的孩子外,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申請補助期間,兒童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注意,此補助不得與衛福部育兒津貼重複申請。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2023年6月30日(含)前,未滿2歲的嬰兒設籍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從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或是2023年6月30日後出生的未滿2歲嬰兒,於出生後戶籍未曾遷出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澎湖縣滿一年以上。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須在開始托育的15天內,將申請表、兒童及爸媽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簽訂的托育契約書、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媽媽或爸爸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寄送至托育人員加入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者透過幼兒就托之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文件經初審無誤後,由托育中心將資料彙整至社會處;社會處複審通過後,補助將按月撥入爸媽帳戶。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設籍澎湖縣的媽媽或爸爸為申請人,應準備申請表、嬰兒及申請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嬰兒或申請人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時,一併請戶政人員代為送件;也可臨櫃或將上述資料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申請。如有其他相關問題,可參考澎湖縣政府嬰兒用品補助問答集

  • 教育部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 衛福部托育補助:每名子女每月8000元。

  • 教育部育兒津貼: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學齡未滿5歲,且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將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周時數達30小時以上;除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的孩子外,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申請補助期間,兒童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注意,此補助不得與衛福部育兒津貼重複申請。

  • 教育部育兒津貼: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教育部育兒津貼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須在開始托育的15天內,將申請表、兒童及爸媽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簽訂的托育契約書、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媽媽或爸爸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寄送至托育人員加入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者透過幼兒就托之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文件經初審無誤後,由托育中心將資料彙整至社會處;社會處複審通過後,補助將按月撥入爸媽帳戶。

  • 衛福部托育補助:第一名子女每月7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8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9000元。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每名子女每月補助1500元,最多補助24個月。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將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周時數達30小時以上;除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的孩子外,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申請補助期間,兒童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注意,此補助不得與衛福部育兒津貼重複申請。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2023年6月30日(含)前,未滿2歲的嬰兒設籍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從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或是2023年6月30日後出生的未滿2歲嬰兒,於出生後戶籍未曾遷出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澎湖縣滿一年以上。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須在開始托育的15天內,將申請表、兒童及爸媽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簽訂的托育契約書、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媽媽或爸爸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寄送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提出申請。文件經初審無誤後,由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將資料彙整至社會處;社會處複審通過後,補助將按月撥入爸媽帳戶。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設籍澎湖縣的媽媽或爸爸為申請人,應準備申請表、嬰兒及申請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嬰兒或申請人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時,一併請戶政人員代為送件;也可臨櫃或將上述資料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申請。如有其他相關問題,可參考澎湖縣政府嬰兒用品補助問答集

  • 教育部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 衛福部托育補助:每名子女每月2000元。

  • 教育部育兒津貼: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學齡未滿5歲,且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將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周時數達30小時以上;除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的孩子外,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申請補助期間,兒童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注意,此補助不得與衛福部育兒津貼重複申請。

  • 教育部育兒津貼: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教育部育兒津貼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須在開始托育的15天內,將申請表、兒童及爸媽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簽訂的托育契約書、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媽媽或爸爸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寄送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提出申請。文件經初審無誤後,由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將資料彙整至社會處;社會處複審通過後,補助將按月撥入爸媽帳戶。

  • 衛福部托育補助:第一名子女每月7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8000元、第三名子女(含)以上每位每月9000元。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每名子女每月補助1500元,最多補助24個月。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將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周時數達30小時以上;除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的孩子外,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申請補助期間,兒童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注意,此補助不得與衛福部育兒津貼重複申請。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2023年6月30日(含)前,未滿2歲的嬰兒設籍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從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澎湖縣一年以上;或是2023年6月30日後出生的未滿2歲嬰兒,於出生後戶籍未曾遷出澎湖縣,且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澎湖縣滿一年以上。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須在開始托育的15天內,將申請表、兒童及爸媽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簽訂的托育契約書、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媽媽或爸爸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寄送至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文件經初審無誤後,由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將資料彙整至社會處;社會處複審通過後,補助將按月撥入爸媽帳戶。

  • 澎湖縣嬰兒用品補助:設籍澎湖縣的媽媽或爸爸為申請人,應準備申請表、嬰兒及申請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嬰兒或申請人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嬰兒出生登記時,一併請戶政人員代為送件;也可臨櫃或將上述資料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申請。如有其他相關問題,可參考澎湖縣政府嬰兒用品補助問答集

  • 教育部育兒津貼: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 衛福部托育補助:每名子女每月2000元。

  • 教育部育兒津貼: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學齡未滿5歲,且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將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周時數達30小時以上;除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的孩子外,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申請補助期間,兒童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注意,此補助不得與衛福部育兒津貼重複申請。

  • 教育部育兒津貼: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教育部育兒津貼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 衛福部托育補助:爸媽須在開始托育的15天內,將申請表、兒童及爸媽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簽訂的托育契約書、家庭狀況證明文件、媽媽或爸爸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寄送至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文件經初審無誤後,由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將資料彙整至社會處;社會處複審通過後,補助將按月撥入爸媽帳戶。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學齡未滿5歲,且沒有被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也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或準公共幼兒園。

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教育部育兒津貼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第一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7000元。

幼兒學齡滿5歲,且沒有就讀公共化幼兒園,也沒有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

準備申請表、幼兒及媽媽爸爸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幼兒或媽媽或爸爸本人的郵局或其他銀行帳戶影本。若父母其中一方為在台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如有第二名以上子女,須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的欄位簽章;且受託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申請時可選線上申請,或親送、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或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市公所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會自受理申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教育部育兒津貼。詳細就學補助說明,可參考教育部官方Q&A

第一名子女每月繳費上限不超過3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繳費上限不超過2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每月繳費上限不超過1000元。

孩子每個月的收費(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扣除家長自行繳交的費用(例如課後留園費、保險費、交通費等)後,剩下的費用由政府協助家長直接繳給幼兒園。

第一名子女每月繳費上限不超過2000元、第二名子女每月繳費上限不超過1000元、第三名(含)以上子女每位皆免費。

孩子每個月的收費(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扣除家長自行繳交的費用(例如課後留園費、保險費、交通費等)後,剩下的費用由政府協助家長直接繳給幼兒園。

第一名子女每月繳費上限不超過1000元,第二名(含)以上子女每位皆免費。

孩子每個月的收費(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扣除家長自行繳交的費用(例如課後留園費、保險費、交通費等)後,剩下的費用由政府協助家長直接繳給幼兒園。

撰稿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