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漢:「樺漢二」債權人行使賣回權期間4/3~5/1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14)樺漢-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樺漢二)債權人行使賣回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8/03/19
2.公司名稱: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樺漢二),將於108年5月13日發行屆滿三年,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103.0301%將其持有之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2)債券賣回基準日:108年5月13日。
(3)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8年4月3日起至108年5月13日止。
(4)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5)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8年4月3日) 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8年5月13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6)本公司將統一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108年5月20日)以匯款方式將賣回價款扣除匯費後,匯入各申請賣回之債券持有人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