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良質疑強制打疫苗違憲 陳時中:依法行政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張茗喧、陳婕翎台北29日電)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質疑衛福部要求26類場所、39類從業人員強制性施打兩劑疫苗,與強制性快篩嚴重違憲。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說,一切依法行政,相關政策「沒強制,而是要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日宣布,民國111年1月1日起,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的部分場所人員,皆應完整接種2劑疫苗;經評估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應提供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且須每週檢測為陰性。

楊志良、前新聞局長鍾琴今天與陳情民眾在監察院前舉行記者會,質疑此行政命令違憲,要求凍結;他們並赴監察院向輪值監委林國明陳情。

楊志良質疑,政府怎麼可以以工作為由,要求民眾打疫苗,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強迫民眾打疫苗,這次卻打破慣例,影響民眾選擇權與生存權。

他說,現在疫苗都是緊急授權,拿的是非正式藥證,而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對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的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權、選擇權與決定權;另外,楊志良也表示,據憲法第15條,政府應保障民眾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鍾琴則說,若政府只是鼓勵民眾打疫苗,讓民眾有選擇權,她並不堅決反對,但這行政命令卻是強制這39類人施打疫苗與快篩。

鍾琴表示,部分人因健康因素不允許打疫苗,也有弱勢民眾無法負擔每週昂貴的快篩試劑,這行政命令根本忽略配套與實際需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指揮中心所有政策都經過法制組討論,一切依法行政,「憲法」也載明在避免緊急危難、增進公共利益時,都可利用相關措施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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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說,指揮中心希望大家都能完整接種疫苗,而沒接種疫苗者可能造成區域風險,因此對於群聚風險較高的場所要求定期採檢,這都是公衛上的必要動作,相關政策「沒強制,而是要求」。

陳時中強調,台灣雖然沒有本土疫情,但在國際疫情嚴峻的當下,仍不能置身事外;以美國為例,美國1個月前每天確診個案已降低到3萬多人,前幾天又重新暴增至每天40萬至50萬人,顯示疫情來襲速度相當快,若防疫沒做好,疫情一起就來就來不及了。(編輯:黃國倫)1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