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全聯會:跨國企業 宜留意全球最低稅負制發展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OECD)為因應全球化及經濟數位化發展,針對利潤如何合理課稅,於2021年7月1日發布「解決經濟數位化課稅挑戰之兩項支柱聲明」,該年度10月8日就前揭聲明待釐清事項提出決議,就跨境利潤配置(Profit allocation)、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al Anti-Base Erosion Proposal, GloBE)等,訂出一致性之國際課稅規則。

面對OECD的兩項支柱,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奕睿指出,去年去參加國際財政年會時,各國財長討論最多即是全球最低稅負相關規範及如何落實的實際問題。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醒,OECD兩項支柱適用已不限於數位化企業,所有跨國企業宜充分了解其原則與未來稅制發展。

台灣現行境外電商按利潤貢獻度課徵所得稅類似數位稅性質,倘無法加入第一支柱數額A之各國多邊公約簽署,恐怕無法取得跨國企業剩餘利潤之稅額,如自行廢止境外電子商務課徵所得稅制,將影響我國所得稅之稅基。

其次第二支柱,我國現行因應對策於112年度起實施CFC制度,財政部亦審慎評估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8條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12%調高至15%之可行性及妥適性。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呼籲所有跨國企業宜審慎評估並規劃誇國營運稅率變化,以維持跨國企業之高度競爭力,同時公會也會持續關注國際租稅最新發展及國內推動相關稅制時程及決策,同心協力因應全球租稅改革之兩項支柱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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