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保官抽查充電電蚊拍安全性竟無一合格!籲民眾充電勿超過15小時
▲新北抽查充電電蚊拍安全性消保官籲民眾使用電蚊拍嚴禁在充滿易燃氣體場所使用和檢修。(記者蘇春瑛攝)
充電式電蚊拍曾發生充電起火燃燒案例,新北法制局消保官特別選購六款網路販售之充電式電蚊拍送檢驗,消保官今(一)日針對檢測結果指出,六款安全性均有不符合CNS 6033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全性第2-59部:電殺蟲器之個別規定」,均請業者將問題商品下架;另二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已轉請轄區縣市政府處理。
法制局長吳宗憲表示,夏日蚊蟲孳生,各賣場販售的捕蚊器具推陳出新,其中較輕便的充電式電蚊拍受歡迎,但去(110)年十二月媒體報導國內發生充電式電蚊拍充電時起火商品事故,民眾將電蚊拍插上插座充電後以為安全無虞就外出,沒想到電蚊拍起火,幸好巡邏員警及時把火撲滅才未釀成大禍,特別針對該類產品安全性檢測為民把關。
消保官說明,檢驗委託台灣科技有限公司(SGS)抽驗六件「充電式電蚊拍」,檢驗標準依據為CNS 6033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全性-第2-59部:電殺蟲器之個別規定」國家標準,檢測項目包括CNS 60335-1「連續充電 168小時」及CNS 60335-2-59「針對塑料執行針焰試驗」二個項目,結果六項充電式電蚊拍全數不符合CNS 6033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全性第2-59部:電殺蟲器之個別規定」國家標準,不符合廠商已命其改正,並發函移請外縣市主管機關追蹤;有二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以及電器商品標示基準情形,已請經發局移外縣市《商標法》主管機關查處。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使用電蚊拍應注意一、被擊斃於網面的蚊子請抖動網使其脫落,切勿用水沖洗以防短路。二、電蚊拍工作於直流高壓,會產生一定強度火花,嚴禁在充滿易燃氣體場所使用和檢修,通電時忌用手或導電金屬棒接觸高壓電網,以防意外。三、另電蚊拍並非玩具,兒童不宜使用。四、充電時請不要按動開關或觸摸網面。充電時間勿超過15小時。五、電蚊拍金屬網面破損或變形時勿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