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三理由:金金併是唯一解方

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合併評估勢在必行。新光金28日發布重訊,以三理由強調推動金金併的必要性,一是新光人壽2025年底前面臨的鉅額缺口,非新光金可獨力達成的艱鉅任務;二是金融市場變動劇烈,需金金聯手、壯大規模才能再創新局;三是2022年合併案已有譜,是當時新光金董事長許澎未執行。

壽險業2026年接軌負債會計IFRS17與新清償能力指標ICS2.0,雖然金管會已給出15年緩衝期,但若2025年底資本適足率(RBC)未能達200%,則無法申請緩衝,對於滿手高利率保單的老壽險公司將嚴重卡關,面臨生死存亡的壓力。

新光金高調重啟與台新金合併評估案,雖遭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方面董事代表吳欣儒、李增昌及獨董許永明反對。相關人士透露,第四張反對票是新光三越董事代表賴慧敏,因為是否要公開優先考慮與台新金合併持保留態度,但並未反對金金併。最終是以11比4通過推動金金併評估,新光金28日再以三理由回應另一派的反對意見,強調金金併是現在唯一解方。

一是新光金控過去20年已挹注新壽逾千億元,但無法根本解決新壽RBC不足的問題,若仍要用現金增資方式,在2025年底前補新壽「鉅額資本缺口」,實在是一項極艱鉅的任務,且若在2025年底新壽無法順利接軌ICS,屆時新光人壽將遭遇經營困境。

二是近年全球金融市場環境變化劇烈,新壽面臨經營困境及挑戰,僅憑己力解決,恐力有未逮,若能把握契機,引進資源並改善體質,不僅能解決新壽問題,更可壯大金控規模,進而再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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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2022年5月間,新光金董事洪士琪及吳東明已向董事會提案合併可行性的研究,但當時董事長許澎未落實執行邀請執行研究事宜,且未處理台新金來函表達合併意願一案。因此,為有效解決新壽龐大資本缺口,並扭轉經營困境,以利面對未來更艱鉅挑戰及再創新局,二位董事再提案續行研究合併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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