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會首長涉徐永明300萬疑雲

【時報-台北電】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搜索前時力黨主席徐永明住處保險箱時,發現300萬現金,徐辯稱是他為發給黨工薪水對外借貸,檢調查證認定與李恆隆SOGO案期約賄款200萬無關,當場未扣押,不料引發「案外案」風波,影射300萬來自「部會首長」、徐協助台數科申請NCC審查,檢調懷疑有心人透過放話,意圖影響案情偵辦。 為此,台灣高檢署針對媒體報導,12日罕見以聲明稿為一審地檢署偵辦案件澄清,並呼籲「外界就相關案情或程序勿加渲染或誇大,以免誤導民眾」。 查SOGO案 檢調在徐住處搜出300萬 檢調監聽本案5年,懷疑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透過白手套郭克銘行賄多名立委,藉修法、召開公聽會、協調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李、郭並以出席去年底修法公聽會為由,期約200萬賄款給徐永明,假藉政治捐獻掩飾犯行。 檢調7月31日搜索徐住處時,在其保險箱內發現300萬,上面並有銀行鈔票捆紮,徐向檢調供稱錢是借款,用來支付黨工薪水。由於檢調監聽徐期間,發現徐自去年11月起為黨部經費對外借款,金額約為300萬,且經由鈔紮查明來源,加上李的200萬是期約尚未交付,檢調釐清300萬金流後,認定與犯罪無關而未扣押。 NCC台數科 遭影射陷入關說風暴 據了解,檢調訊問時,徐故意將300萬「借款」、200萬期約「賄款」混為一談,誤導檢調辦案,但因檢調早已掌握雙方期約通聯,未讓徐得逞,並以徐有串證之虞,一度聲押。 8月4日,有週刊報導檢調在徐家查扣300萬,北檢即以聲明稿澄清,與事實有所出入,但11日又有媒體大作文章,指徐聲稱300萬是向擔任中央部會首長的「學長」借款,當時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也曾在場,指檢調懷疑廖女想請徐幫忙台數科申請NCC審查,引發軒然大波。 蔡其昌稱借錢不違法 說清楚就好 周玉蔻昨於廣播節目提及此事,藉專訪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機會,爆料借錢的「重量級部會首長」就是交通部長林佳龍。蔡其昌則說,這件事是否是真的要先查清,就算屬實,借款不違法,以林佳龍的財產申報,是有能力借這筆錢,借錢與貪汙不同,只要說明清楚就好,相信林佳龍禁得起考驗。 之後周女的《放言》跟進報導,指「知情人士」透露林確定沒有跟徐有借貸關係,坦言徐曾向林開口借錢,但林以「政黨分際」為由婉拒。 據了解,依檢調調查卷證資料,徐永明並未提及向林佳龍、廖紫岑借錢,檢調亦未偵辦徐介入NCC審查台數科案,7月31日約談63名被告、證人中,也沒有廖女。檢調懷疑,本案除疑有「內鬼」向李恆隆通風報信,也不排除有人故意「放話」誤導案情方向,將一併查明。高檢署昨強調,若發現檢調人員在本案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將發交北檢依法嚴辦。 林佳龍辦公室昨發出聲明澄清,《聯合報》藉由隱匿消息來源方式,影射曾與徐有金錢往來的部會首長為林佳龍,相關影射是不實傳聞,請外界勿作渲染及揣測,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林縉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