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效率 保險業2024年起內部稽核可採風險導向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2年11月1日電)為給予金融機構內部稽核彈性,金管會今天宣布,開放保險業於明年8月前申請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取得核准者將可在2024年起實施,可望提高內部稽核查核效率。

為提升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效能,賦予內部稽核工作執行彈性,金管會2016年起開放本國銀行申請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截至今年10月中旬,金管會共核准21家本國銀行實施。

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陳在淮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近日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暨發布解釋令,將保險業納入推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的對象。

根據金管會規定,符合財務健全且具備有效內控制度的本國保險業,可在2023年8月以前向金管會申請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經金管會審查核准者,將可在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保險業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是指,本國保險業可依風險趨勢及內部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內部稽核的查核頻率,促使業者聚焦於重要風險並加強查核深度,有利內部稽核資源更有效配置。

陳在淮說明,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並非變嚴格,只是多一個制度、給予保險公司內部稽核更多彈性,該做的、該查的都會進行,但在此制度下,內部稽核可依自己風險評估結果,將現有人力資源運用到風險較高的查核主體或項目,提高內部稽核查核效率。

陳在淮表示,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有助保險業強化風險辨識及評估能力,提升自我監督管理效能,期許保險業完善內控與內部稽核制度並強健經營體質,以回應社會大眾對保險業的信任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