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幸福看清楚契約內容 當心付出高額代價

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民眾,加入婚友社或交友APP前,看清契約內容、付費項目及解約條件,以免沒找到幸福,還要付解約金或承擔不合理的消費性貸款。

現代人工作忙碌,交友平台及婚姻仲介機構為尋覓有緣人代勞,但也因收費等衍生不少糾紛,台中市府法制局統計,今年七月底止已有六十件婚姻仲介或交友聯誼消費申訴案,較去年同期增加五成。法制局提醒民眾,加入婚友社或交友APP前,看清契約內容、付費項目及解約條件,以免沒找到幸福,還要付解約金或承擔不合理的消費性貸款。

各種消費爭議中,近年來出現婚姻仲介或交友聯誼消費申訴案,法制局統計,二○一八年五一件、二○一九年八六件,二○二○年七月底止已有六○件,婚姻仲介或交友聯誼消費申訴案歷年來有逐漸攀升趨勢。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爭議包含解除契約的違約金太高、收費服務內容不明確、排約次數偏低或不滿意排約對象、未告知消費性貸款、交友APP開發商為國外廠商,跨境求償難度高等五大項目。

李善植指出,曾接獲的案例中,其中一名A男在交友APP中認識一名相貌清秀的女子,經調查,該女子可能是婚友社的業務人員,經數次聊天後應邀見面,該女子遊說A男填寫個人資料,即可提供兩性諮詢服務並安排參加聯誼活動。A男填寫資料後,對方主張雙方已簽訂契約,想解約卻遭要求支付五○○元至五○○○元不等資料建檔費,只好妥協加入。本來期待找到另一半,但A男加入後發覺聯誼對象不符預期,希望退出終止契約時,業者要求賠付高額違約金,繳錢才能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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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植提醒,該類交友聯誼契約期限通常有一至二年,契約金額市面上收費四萬五○○○元至一二萬元不等,消費者若表達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通常又會被勸說另與資融公司簽訂「分期付款約定書」或「消費性無擔保借貸契約」,仍無法從契約中解套。

法制局更發現有不肖業者在分期付款約定書或貸款契約書下方置入「本票」,若消費者未看清楚就在欄位簽名,日後即使消費者與婚友社成功解約,消費者可能須承擔消費貸款契約還款責任,若不按期還款,還得面臨本票被聲請強制執行風險。

也有交友APP開發商是國外業者,發生消費糾紛,通常難以依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的申訴程序處理,消費者下載這類APP前,務必詳讀使用說明及收費方式,若不再使用,應通知業者終止契約,並於手機、平板等載具「手動取消訂閱」原本使用的服務。

法制局指出,優良仲介機構為網路世代年輕人搭起交友新管道,但部分交友網站及婚姻仲介機構的服務契約常有「不平等條款」,將風險責任轉移給消費者負擔。

為防止不肖業者將尋覓有緣人的民眾當肥羊痛宰,法制局今年六月函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訂婚姻仲介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從源頭遏阻不良的婚友仲介業者,規範婚友仲介業的經營行為,保障民眾找幸福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