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繳稅少?僅適用有錢人 中低收入者稅率比加州還高

休士頓紀事報報導,儘管德州政客和企業執行長們經常吹捧德州相較加州而言的「低稅」優惠,然近期重新浮出水面的數據顯示,所謂的「低稅」,恐怕只適用於「你是這裡的富人」而言。

近期在Reddit的主要經濟論壇上分享的一篇熱門貼文,顯示德州人實際上比加州人納的稅更多,除非「你是所有人收入最高的前1%」。

該報導引用聖安東尼奧快報(San Antonio Express News)指出,這分貼文中顯示的數據圖,來自稅收和經濟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of Taxation and Economic Policy,ITEP)2018年數據。該研究所收集有關IRS所得稅、銷售稅、地價稅等統計數據,及勞工統計局消費者支出調查相關資料等。

該圖於5月發布至Instagram一帳戶,內文寫道「加州擁有全美最公平的稅收結構,德州排名第二。德州對需要幫助的人來說並非低稅,他們只關心替富人減稅,而非窮人。」

根據ITEP,收入在最末20%德州人(年收入低於2萬900元)需繳納約13%州稅與地方稅。收入在最末20%加州人(年收入低於2萬3200元)支付10.5%。

德州20%收入中等者(年收入3萬5800元至5萬6000元)繳納9.7%州和地方税,中等收入的加州人(年收入3萬9100元至6萬2300元)稅率為8.9%。最明顯的是,收入位於全州前1%德州人(年收入61萬7900元或更多)支付的稅收僅為收入的3.1%,而加州最高收入(71萬4400元)支付12.4%稅率。

由於低收入納稅人承擔了不成比例的稅收負擔,ITEP將德州列為第二大累退稅(regressive tax)州,僅次於華盛頓州。相比之下,加州被列為最為累進稅(progressive tax)州。

奧斯汀德州大學法學院稅務教授佩羅尼(Robert Peroni)說,「加州等州實際上在降低不平等方面做得更多。」

許多人在社交媒體表達對此調查結果的震驚。一名用戶寫道「這些數據完全削弱保守派關於德州所謂的優勢,所以你會支付更多稅收,更糟糕的公共服務和更少的自由。」

加州長堤市長加西亞(Robert Garcia)推文說「嘿,德州人來加州吧,我們低稅,天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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