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敬鬆口 碳費恐逾300元/噸

環保署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在三讀立法後將研商碳費課徵額度。立委關切我國碳費是否可能依國際建議每噸課10美元或新台幣300元以上?環保署長張子敬5日在立法院首度鬆口說「有可能」,但仍需與產業溝通協調,收費標準需等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完成後才能制定。

立委邱顯智指出,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報告先前建議,台灣碳費每公噸收取10美元,他呼籲環保署盡快提出具體訂價,且國際建議2020年碳定價要達40至80美元,2030年至2050年要達50至100美元,應每年調漲達到此水準。

未來碳費是否可能比每公噸新台幣300元還高?張子敬表示,「有可能」,但要等到氣變法草案通過以後,再跟外界討論。

行政院減碳辦公室主任蔡玲儀也補充說,碳費不是單一費率,必須跟產業自主減量一起看,現正制定各個產業減碳數量與能獲得相對應減免,若氣變法母法修法本會期通過,碳定價等子法會在半年內陸續公告。她強調,自主減量計畫必須符合主管機關訂出門檻且產業也必須實際做到才算,不是產業自己減量通通算。

經濟部官員也說,碳費每噸定價多少需和產業界坐下來談,除給廠商自主減碳誘因外,若達到減碳基準線業者是否也給予折扣優惠配套,對激勵廠商自主減碳有很大動力。碳費標準須讓廠商可以生存競爭,否則得不償失即失去課碳費意義。官員說,美國即使未跟進歐盟課稅,但科技大廠也會要求我供應鏈必須減碳。

未來歐盟將在2023年啟動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申報,但受俄烏戰爭影響,實際課徵碳邊境稅時程將延至2027年。蔡玲儀說,歐盟對未來怎麼收費內容解釋不足,只有提到在原生產國有實施碳定價可豁免原則,未來要如何收費細節、國際間如何接軌、碳費、碳稅、碳交易等換算機制,都需歐盟再多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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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原產地已課徵碳費,出口至歐盟再被課徵碳邊境稅,蔡玲儀說,如何避免重複課徵仰賴國際間談判,最重要是國內必須啟動碳盤查等事前工作,要有資料,才能爭取產品出口相關費率。

依環保署提供國際資訊,目前日本收取碳稅,每公噸約2美元;韓國採碳排放交易,相當每噸收取17.5美元;新加坡收取碳稅,現階段每噸3.5美元、2026年後階梯式提高;中國大陸先針對發電業收取碳價每噸8.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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