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貿易壁壘調查來了,ECFA中止還會遠嗎?

長期以來,我國基於國家安全,限制20%大陸物品進口,這個抵觸世貿組織(WTO)最惠國待遇的制度,近日受到中國大陸的挑戰,大陸依據其國內法規,對我國啟動貿易壁壘調查,我國限制大陸進口的2,000多項產品,已面臨前所未見的開放壓力。

對於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我國一直打著如意算盤,認為大陸基於不希望讓兩岸事務國際化,不至於循WTO爭端解決機制來處理,然而,不循WTO,大陸依舊可依其《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進行貿易壁壘調查,如同反傾銷、反補貼一樣,來迫使台灣面對這個問題,如此既可解決他們出口的障礙,也不致讓兩岸問題國際化。

事實上,台灣並非大陸貿易壁壘調查的首例,他們過去也曾對日本、美國啟動此一調查,也都做成判決。以日本為例,2004年大陸商務部對日本政府限制大陸產製的紫菜輸入,展開貿易壁壘調查,經調查後認定日本此一限制原產地的措施已違反WTO相關規定,構成對大陸的貿易壁壘,隨後中日舉行三個回合的諮商,在日本承諾改善,並於次年發布公報,取消對陸方限制之後,大陸也終止了這項調查,兩國貿易緊張關係遂撥雲見日。

由此可知,這項貿易壁壘調查目的在於解決他們出口所面臨的障礙,貿易報復並非重點,未來陸方來台調查,進而雙方展開諮商,已難以迴避,我方需有所準備,而這個諮商顯然是循雙邊一途,不可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面對陸方此一貿易壁壘調查,我方應學習日本,從經貿視野思考因應之策,毋需因為大陸循WTO代表團通知我方展開這起調查,就樂觀得以為大陸將在WTO架構下和我們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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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WTO法規,通知是通知,協商是協商,兩者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大陸真要循WTO爭端解決機制處理這件事,他們在通知我方的文件上必然會引用WTO相關協定,並提出諮商要求,顯然陸方並沒有這麼做。再者,以大陸不願讓兩岸事務國際化研判,這起調查根本不可能在WTO架構下攻防,我方與其期待在WTO架構下協商,不如儘速就2,000多項限制大陸進口的產品,研商因應之道,以讓此一危機能和平落幕。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當前除了面臨貿易壁壘調查之外,兩岸2010年所簽署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500多項「早收清單」也正風雨飄搖。日前有立委以此詢問陸委會,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表示,貿易壁壘調查與ECFA無直接關係,ECFA實施以來對兩岸均有利,中止將造成雙方損失及破壞兩岸關係。

邱太三主委說的沒錯,自2011年早收清單生效以來,由於我輸陸500多項享有零關稅,陸對台灣出口也享有200多項零關稅,近12年(2011~2022)確實為業者省下不少成本,對兩岸自然是有利的,然而,依據經濟部統計,近12年我方享有的關稅減免高達94億美元,陸方只享有10億美元,雖說兩岸都有好處,惟台灣所享有的減稅規模是陸方的九倍多,ECFA對誰更有利,不言可喻。

須知,早收清單的零關稅待遇是以日後兩岸服貿協議、貨貿協議生效為前提(讓絕大多數產品的關稅降至零;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然而,2014年兩岸服貿協議在立法院遭在野的民進黨杯葛,隨後更掀起波瀾壯闊的太陽花學運,服貿協議、貨貿協議功虧一簣,半途而廢。至此,早收清單於WTO的法理已不合,只要兩岸任一方通知WTO,它就會失效。我們自然不希望它失效,但近年來兩岸關係如此緊張,對岸通知WTO中止早收清單的可能性自然是大大提升,尤其,中止之後陸方的損失僅我國的九分之一,對他們而言,並無後顧之憂。

或許有人會問:早收清單出口金額、占對大陸出口總額比率有多大?真的很嚴重嗎?依經濟部的資料,2021年名列早收清單的輸陸金額252億美元,占對大陸出口總額1,259億美元的20%,2022年這個比率仍達17%,長期看來約2成左右,由此可知,若ECFA中止,對我出口的影響極為可觀。

我們認為,這些年兩岸情勢之所以如此劍拔弩張,執政者自應負最大責任,執政者可以有自己的信仰,但仍應以維護台灣2,300萬人的利益、幸福為前提。在兩岸貿易、投資、就業往來如此密切的情況下,若任憑兩岸繼續對立下去,除了貿易壁壘調查,ECFA早收清單的挑戰紛至沓來,可能還有很多我們意想不到的經濟的、非經濟的烏雲正籠罩在我們上空,決策當局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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