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非都土地建蔽、容積率是否回復與中央一致?議員見解有差異

觀傳媒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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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現行的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仍較中央規定低,依據中央的標準,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可以到60%、容積率則為240%,而宜蘭縣則以自治條例限縮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180%。副議長陳漢鍾今(23)日在縣議會縣長施政總質詢時要求縣長林姿妙應該回復與中央的標準一致。陳漢鍾並沒有讓林姿妙答覆,而林姿妙會後表示,「將審慎評估」。不過,議員對此一問題則有不同看法。

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容積率及建蔽率低於中央標準始於游錫堃擔任宜蘭縣長,他在86年12月卸任前夕將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調降為40%、容積率調為100%、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調降為50%、容積率調為120%,其他丙種、丁種建築用地也都有調降,之後幾任宜蘭縣長也曾針對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進行調整,現行的標準是呂國華擔任宜蘭縣長時,於96年8月訂定的,目前的標準是: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180%;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00%;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70%、容積率240%。
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容積率及建蔽率低於中央標準始於游錫堃擔任宜蘭縣長,他在86年12月卸任前夕將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調降為40%、容積率調為100%、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調降為50%、容積率調為120%,其他丙種、丁種建築用地也都有調降,之後幾任宜蘭縣長也曾針對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進行調整,現行的標準是呂國華擔任宜蘭縣長時,於96年8月訂定的,目前的標準是: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180%;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00%;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70%、容積率240%。

由於非都土地建蔽容積率標準低於中央規定,長久以來在地方有不同聲音,也有不少人主張應該調整,今天副議長陳漢鍾在縣長施政總質詢就提出此一問題。陳漢鍾表示,宜蘭人不是二等國民,只想回歸中央規定,他說,林姿妙縣長沒有連任壓力,應該讓非都土地建蔽率與容積率恢復與中央一致,這樣才能創造百工百業的發展。

對於非都土地建蔽、容積率是否回復與中央一致?議員則有不同看法,他們接受記者訪問時表達了各自的看法。楊弘旻議員表示,非都土地容積率不一定一下子就調整至與中央一致,可以先調整與新北市一樣的200%。謝燦輝議員則說,縣府應該整體考量決定是否調整,大家再來討論。黃建勇議員認為,應該依照中央標準,他同時提出非都土地容積率移轉的概念,希望藉由容積率移轉,讓原來位於鄉村的甲種建築用地恢復農業使用。而陳俊宇議員則表示,國土計畫法即將於114年實施,屆時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將被取消,而對於非土市土地的規範也將回歸中央規定,陳俊宇建議縣府應該利用下鄉說明國土計畫法的機會聽取民眾意見,做為未來調整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