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美議員推法案 要求在美上市公司披露是否有中共黨組織
【時報-台北電】據美國之音報導,美國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布萊克伯恩(Marsha Blackburn)和魯比奧(Marco Rubio)當地時間14日宣佈推出一項要求在美國上市的公司確認其運營中是否有中共組織的法案。共和黨籍眾議員坦尼(Claudia Tenney)在眾議院也推出了相關的法案。
來自田納西州的布萊克伯恩參議員和來自佛羅里達州的魯比奧參議員提出了《禁止中國共產黨行使詭計通過未登記的政權存在而隱瞞股東與等效方法》(No Chinese Communist Subterfuge via Unregistered Regime Presence Rendered Invisible to Shareholders and Equivalent Parties Act),簡稱為《禁止中國共產黨出乎當事方意料法》(No Chinese Communist SURPRISE Parties Act)。該法案指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在美國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確認其運營中,是否有中國共產黨的組織。該法案還將要求任何公司詳細說明中共組織對其公司治理決策的參與情況,並披露公司是否負有任何信託責任,包括外國信託責任。
魯比奧參議員在聲明中說:「共產中國繼續通過強迫美國公司在其內部發展共產黨組織來控制美國公司,」布萊克伯恩參議員在一份聲明中說。「美國投資者有權知道,他們辛苦賺來的錢是否在支持受到中共控制的公司。」「在美國的上市公司不應該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工具,美國投資者有權知道是否有這種情況,」
這位推出了多項針對中國的法案的共和黨參議員認為,該法案為北京「通過加深對美國金融市場的影響來顛覆美國的企圖」提供了一個常識性的解決方案。
來自紐約州的坦尼眾議員在眾議院也推出了相關的法案。坦尼眾議員在聲明中說,「中國共產黨的惡意影響根深蒂固,而《禁止中國共產黨出乎當事方意料法》將有助於揭示中共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力和槓桿作用,並減少金融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
該法案要求在美國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年度報告中增加三項新的披露,包括披露公司在報告期內是否設立或維持中共組織;如果在公司的運營中存在這樣的組織,公司需要概述它的參與性質以及披露公司董事會是否對股東負有信託責任,或在有衝突的控制方交易方面面臨更嚴格的審查。
中共在2019年11月審議批准了《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根據該條例,國有企業按照中共黨員人數的多少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和總支部委員會。條例規定國有企業有三人以上的正式黨員就要成立黨支部。(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