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歐盟拍板 全面監管加密貨幣

【時報-台北電】歐洲議會開全球先河,20日通過首套全面性監管加密貨幣產業的法案《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arkets in Crypto Asset Act,MiCA),針對加密平台、代幣發行商及交易員,制定諸多規範,須在透明度、揭露、授權和交易監管等方面符合要求。

歐洲議會周四以以517票贊成、38票反對的表決結果批准MiCA,該立法旨在降低消費者購買加密資產的風險。這意味供應商若遺失投資人的加密資產,須負起法律責任。

歐盟此舉領先美國和英國,美英尚未就加密貨幣領域制定正式法規。英國官員日前透露,具體的加密貨幣規範大約在一年內生效。

按照MiCA規定,加密貨幣平台有義務告知投資人交易的相關風險,銷售新代幣也須受到監管

泰達幣(Tether)、USDC等穩定幣應維持充沛的儲備量,好在爆發擠兌潮時滿足投資人贖回請求。穩定幣規模若變得過大,將面臨每日2億歐元(約台幣68億)的交易限制。

一旦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被認定未妥善保護投資人,或威脅市場完整性及金融穩定時,MiCA授權歐洲證券暨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介入,禁止或限制平台交易。

MiCA也觸及圍繞加密貨幣的環保隱憂,強迫企業揭露能源消耗數據,以及數位資產對環境的衝擊。

歐盟金融穩定事務專委麥吉尼斯(Mairead McGuinness)對MiCA獲歐洲議會批准表示肯定,預計該法規2024年起生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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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技術公司Ripple的EMEA政策總監懷特沃斯(Andrew Whitworth)指出,歐洲議會通過MiCA,「為全球加密貨幣業樹立重要里程碑」。

歐洲議會還通過《資金轉移條例》(Transfer of Funds regulation),目的在降低比特幣、穩定幣等加密貨幣移轉過程中的匿名性。

此條例將「國際轉帳」(travel rule)規定應用到加密貨幣交易上,要求金融公司篩選、記錄並傳遞有關加密貨幣交易的訊息,以協助打擊洗錢。

此外,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個人所有的「自託管錢包」之間的轉帳,若是金額超過1,000歐元上限就得呈報。(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吳慧珍/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