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俄油價格封頂 周一生效

【時報編譯柯婉琇綜合外電報導】為了削弱俄羅斯為烏克蘭戰爭籌措經費的能力,七國集團(G7)、歐盟及澳洲對俄國海運原油設定價格上限的措施已於周一(12月5日)生效,但俄羅斯此前已經表示,即使俄國因此被迫減產,也不會遵守這項舉措,強調俄羅斯只願意以市價出售原油。

周一亞洲盤中,國際原油價格勁揚2%,合稱OPEC+的石油輸出國組織及其他主要產油國維持產能目標不變、給俄國原油價格封頂和歐盟禁運俄油的措施生效,以及中國更多城市放寬防疫規定,都給油價帶來提振。

除了G7、歐盟和澳洲對俄國原油祭出價格上限外,歐盟禁止用海運進口俄羅斯原油的禁運措施也將於周一生效,而美國、加拿大、日本和英國也做了類似的禁運承諾。

根據給俄國油價封頂的相關規定,第三方國家可以繼續進口俄國原油,但前提是其購買的俄國原油價格不得超過每桶60美元,方能獲得G7和歐盟船運、保險與信貸機構等提供服務。

由於全球主要的航運與保險公司都在G7國家,這項舉措可能使莫斯科當局很難以更高的價格出售石油。

作為全球第二大石油出口國,俄羅斯周日宣布不會接受這個價格上限的規定,即使得因此減產,價格受限於封頂措施的原油,俄國也不會賣。

自從二戰後前蘇聯在西伯利亞沼澤地發現石油和天然氣以來,將油氣賣給歐洲一直是俄羅斯最主要的外匯收入來源之一。

一名消息人士透露,俄羅斯正著手準備一項法令,將禁止俄羅斯公司及貿易商與遵守價格上限的國家及公司往來。

基本上,俄國若祭出這樣的法令,將禁止向採行油價上限的國家和公司出口原油與石油產品。但由於西方聯盟將價格上限設定於每桶60美元,比市價低不了多少,歐盟和G7國家預期俄羅斯會接受利潤縮水,願意以每桶60美元繼續賣油。

歐盟和G7將每兩個月檢討給俄油價格封頂的措施,並於明年1月中旬進行第一次審查。歐盟執委員發布聲明表示,第一次審查應該會考量這項措施是否有效、國際社會的遵守與配合度、對聯盟成員和合作夥伴的潛在影響,以及市場的情勢發展。

在對原油價格設定上限之後,西方國家接下來將鎖定俄羅斯的石油產品採取類似的措施,這項措施將於明年2月5日生效,但其價格上限目前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