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已送達 政院:研議是否依憲法提救濟

立法院會於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刑法部分條文。行政院5日表示,今已收到函文,將進一步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5日表示,有關立法院已將三讀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以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等兩案送至行政院一事,行政院已於今下午2時許收到立院函文,行政院長卓榮泰並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進行討論,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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