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鄭文燦涉收賄 500萬交保
【時報-台北電】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2017年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5日傳喚鄭文燦,於6日鄭生日當天依《洗錢防制法》、《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桃檢提抗告。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
鄭稱無不法行為 會配合司法調查
因華亞科技園區用地飽和,2017年廠商提出擴大範圍,2018年市府推動方案。不過早在2011年,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已持有當地9.5公頃農地,並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為工業用地。知情人士說,雖市府目前推動區段徵收,但因為區段徵收配地較少,若自辦重劃,可以多出3成配地,以當地每坪50萬元計算,扣除開發費用,起碼會有35億元利潤,楊男、廖男等地主才湊齊500萬元行賄。
不過鄭文燦雖在2017年8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案件仍在內政部審議時被打回票,為此2018年8月退還給廖男。
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案件,並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索取相關文件,上月約談楊男、廖男到案說明,楊男等人也坦承犯案,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聲押楊男、廖男等5人獲准,不過楊男高齡近90歲,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目前沒有其他公務員列被告。
桃檢因希望取得更多罪證,1日起連續4天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不過都被法院認為沒有必要而駁回。而鄭文燦4日從日本返台後,桃檢分析請票無望,5日傳喚鄭文燦到案說明,並在6日凌晨當庭轉被告逮捕,依涉及《洗錢防制法》、《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聲押。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在野籲速查
不過法院認為,鄭文燦收下500萬元,並沒有涉及洗錢,難認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這部分無犯罪嫌疑。至於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有其他人的指證、金流等相關證據,雖犯罪嫌疑重大,但時隔已久,無羈押必要,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桃園地檢署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法院6日13時30分裁定交保,鄭在14時36分步出法院,全程不發一語,面露微笑離開。
賴清德總統昨在台南受訪表示,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勿枉勿縱;打詐、掃黑、肅貪是目前政府重要的工作,目的是要維護國家的生存發展、社會的安定,以及回應人民深刻的期待,不得不然。行政院及民進黨昨天都強調,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勿枉勿縱,盡速釐清事實真相。
曾是桃園縣長的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花蓮回應說,身為老縣長,很遺憾發生這種事,希望司法檢調秉持勿枉勿縱,盡快查清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苗栗受訪問時表示,先前就有很多傳聞,既然檢察官已經介入,就等候司法調查結果。
國際媒體關注 英美日皆報導
鄭文燦涉貪一事也受到外媒關注。英媒路透6日以〈台灣調查與中國打交道的涉貪高階官員〉為題展開報導,另有美媒以〈台灣執政黨稱前行政院副院長正在接受檢調調查〉為題報導;日本放送協會(NHK)也以〈台灣前行政院副院長因涉嫌收賄接受調查〉為題報導稱,此一最新事件預計將讓在野黨加大對賴清德政府的壓力。《產經新聞》則報導,鄭文燦6月才就任海基會董事長,此事件可能導致賴政府的對中政策混亂。(中國時報一賴佑維、謝明俊、洪榮志/連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