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打炒房 新青安限一生一次

【時報-台北電】為新青安補漏洞,行政院會27日通過「新青安貸款推動成效及優化措施」,除強化貸前徵審、貸後管理及加強稽查,即日起也要求新貸戶簽署「自住切結書」,並新增每人「限貸一次」條款。行政院強調,後續財政部將協同內政部資料交叉勾稽,抓出不符自住使用者,取消優惠措施、追回已補貼利息,讓政府經費用在刀口上。

財政部表示,為避免借款人買賣不動產的投機行為,以「借款人」為「限貸一次」的計算對象。再者則是「舊青安」們若賣房,再買時也有一次申請新青安的機會。

行政院表示,財政部自99年起辦理青安貸款,協助無自有家庭購屋安居,近年因應通膨及房價上揚趨勢,為減輕購屋者負擔,去年8月起推出「新青安貸款精進方案」,提高貸款額度至最高1,000萬元、提供利息補貼,也延長貸款年限最高40年及寬限期最長5年等,優惠措施使新貸人數快速成長,已核貸57,980戶家庭。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將要求財政部嚴加督導、落實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以及人頭戶申貸機制等規範;不僅強化新青安貸款的貸前徵信審核及貸後管理,自即日起也要求新貸戶須簽署「自住切結書」,並增訂專案優惠每人限貸一次規定。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新增每人限貸一次規定,預期可有效降低「人頭戶」申貸之情事;已申請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即日起不得再次申貸。

財政部針對「限貸一次」說明,為避免借款人買賣不動產的投機行為,以「借款人」為「限貸一次」的計算對象。換言之,一般名下無房的家庭如果申貸新青安,若子女成年長大後自行購屋,該子女仍可申貸新青安;夫妻換屋或是離婚者,其中未申請過新青安的一方,也仍有申貸資格;再者則是「舊青安」們若賣房,再買時也有一次申請新青安的機會。(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林于蘅、傅沁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