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開嗆 彰銀:與大股東互動良好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019年6月14日電)彰銀 (2801) 經營權爭議延燒進入第14年,彰銀董事長凌忠嫄今天表示,與大股東互動非常好,台新金 (2887) 法人代表董事吳澄清也有出席今天的股東會,且待的時間還比往年更久,平時董事會氣氛都很好。

18家金融機構今天同時召開股東會,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在股東會中首度對最高法院對彰銀經營權案判決案表示,感到非常意外及遺憾。

吳東亮說,不論高等法院還是最高法院,都認為財政部與台新金存在契約關係,只是這個契約性質是否屬於表決權約束契約,存續時間是否有太長的問題;後續更審,會努力配合把該釐清、說明的部分講清楚。

吳東亮強調,當初彰銀在財政部經營下陷入困境想賣給外國人,是台新金出錢出力,才讓彰銀至今還是台灣人的銀行;期盼財政部要有分辨是非黑白的能力,改正過去錯誤的勇氣,才能重拾人民對政府信任。

對於台新金隔空喊話,彰銀董事長凌忠嫄回應,彰銀經營權官司兩造為財政部及台新金,彰銀不是訴訟當事人,不便多做回應。被問及對明年改選的規劃,她認為,把績效做好讓股東看見,幫客戶、股東賺錢,是最重要的事;股東增加對彰銀持股,代表彰銀有信心,不需要預測股東買股票的用意。

凌忠嫄過去曾任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過去彰銀改選,曾帶領官股打下勝仗,如今轉任彰銀董事長,外界對其與台新金、龍巖等大股東互動也相當好奇。

對此,凌忠嫄說,平時與大股東互動非常好,舉例來說,台新金派在彰銀的法人董事代表吳澄清,今天也有出席股東會,且坐的時間比過去都久。4月上任以來已開過兩次董事會,與各位董事接觸,氣氛都很好。

彰化銀行台新金經營權爭奪案發生於民國94年,台新金以新台幣365億餘元,取得彰銀22.5%股權,成為彰銀單一最大股東後,財政部在103年12月8日第24屆股東會中,卻未支持台新金董監事人選,造成台新金喪失彰銀經營權,憤而向法院提告確認兩造之間的契約關係。

最高法院在5月23日廢棄二審判台新金控勝訴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