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股市》投保中心出手 今提林郭文艷解任訴訟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投保中心召開臨時董事會,針對大同(2371)股東常會逕自認定部分股東無表決權並阻礙股東權益行使等違法情事,認為董事長林郭文艷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情事,決議通過對其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這件訴訟案今天會送進法院,但他不了解什麼時候證券市場變成這樣,公司為了保住經營權,讓擁有53%表決權的股東卻不能行使,如果可以這樣,還有甚麼市場秩序可言,談甚麼公司治理、投資人保護,令人非常難過。 他指出,期待透過這個案子,恢復選舉公平、市場秩序。近來經營權紛爭手法日新月異,諸多遊走法律邊緣甚至逾越法律界線亂象層出不窮,投保中心希望藉由此案導正市場風氣,並呼籲大家應遵守市場公平競爭遊戲規則。投保中心強調依今年修正的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違法董事經投保中心訴請裁判解任判決確定者,除不能擔任原公司董事外,且於訴訟確定後3年內亦無法擔任所有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董事效力。 投保中心指出,林郭文艷為維持經營權而侵害股東權益的行為,違反公司治理運作常規,致使該公司遭處分變更交易方式,已嚴重損害投資大眾權益,並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使我國證券市場形象嚴重受損,勢將影響外資觀感及對台投資意願,客觀上已足使人認其難以繼續擔任董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