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眾信提醒 留意法令變化

台灣這幾年詐騙事件頻傳,在詐騙型態中,許多詐騙者會謊稱是投資某某加密幣,也會提供這些加密幣的交易平台以佐證其真實性。上周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交易所FTX本月初聲請破產引發軒然大波,投資人資產一夜蒸發投訴無門,不僅全球投資幣圈大震盪,加密資產監管議題再度浮上檯面。

今年10月10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和共同申報準則(CRS)修訂 ,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江育維及會計師李嘉雯提醒幣圈與金融機構要留意法令變化及遵循。據OECD最新修訂的法令,哪些主體是應申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

李嘉雯指出,無論是實體(法人)或個人,若代表客戶提供實現加密資產交易,被視為根據CARF執行盡職審查和申報義務的應申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Reporting Crypto-Assets Service Providers)。這些服務提供者包括中心化金融(CeFi)和部分去中心化金融(DeFi)加密資產交易,不論是擔任中介者或主營商的加密資產之經紀商、交易商、造市者,以及加密資產自動櫃員機(ATMs)營運商。僅符合特定條件者,才能被排除。申報和盡職審查義務將適用於與參與國有足夠課稅關聯性之應申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

更多工商時報報導
台積電廠地 高市加速通關
中鋼內銷價 傾向開平低盤
投信拚作帳 五檔最愛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