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地出租種香蕉 屏東新埤公所遭查

記者賴碧香、朱俊傑/屏東報導

屏東新埤鄉一處公墓占地7公頃,不過最近遭人檢舉,有4公頃拿來租給果農種香蕉,屏東新埤鄉長林志成和管委會人員都遭到約談。不過鄉長喊冤,說是政治鬥爭,拿出文件,公墓民國87年就因為空地雜草多,管委會成員決議出租,把租金拿來專款專用,整理公墓環境。但因為長期收租達上百萬,卻沒有受管理機關監督,適法性還是飽受爭議。

屏東一處公墓用地遭檢舉,把空地出租給果農種香蕉。
屏東一處公墓用地遭檢舉,把空地出租給果農種香蕉。

屏東新埤鄉長林志成帶我們來這處公墓看,旁邊還有被整理過後的產業道路以及香蕉園,但這裡現在已經被鄉公所貼公告,公墓用地不得私自占用,違者究責!因為鄉長和公墓管委會成員,都遭到司法機關調查。

公墓用地遭鄉公所貼公告,強調不得私自占用。
公墓用地遭鄉公所貼公告,強調不得私自占用。

屏東新埤鄉長林志成:「民國87年的事情跟我們現在在執行的是兩回事,不要再算在我們頭上,我們強力的喊冤。」

公墓占地7公頃,大約只運用4分之1部分。鄉長拿出公文,公墓空地其中4公頃是從民國87年就開始出租,有強調專款專用,租金收入用來整理公墓環境。但現在103年才上任的鄉長,因為遭人檢舉亂出租公有地,遭到約談。

公墓空地是從民國87年就開始出租。
公墓空地是從民國87年就開始出租。

屏東新埤鄉長林志成:「本人在此再度的喊冤,非常的不公平,對於政治力選舉的操弄。」

屏東縣府殯葬管理科長黃州風:「相關人員會勘確有被占用種植果樹的情形,依規定公墓用地是不能租用。」

儘管鄉長強調公墓所有權是屏東縣政府疏於管理,鄉公所運用土地租金專款專用,但這長期租金收入也累積上百萬,卻始終沒有受管理機關監督。鄉長林志成還兼任管委會監察人,適法性飽受爭議。

因鄉長林志成兼任管委會監察人,導致適法性受懷疑。
因鄉長林志成兼任管委會監察人,導致適法性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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