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點晶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日 期:2024年03月14日

公司名稱:點晶 (3288)

主 旨:點晶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發言人:金際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尚未洽特定應募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

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辦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參佰萬股(含)為上限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於普通股參佰萬股(含)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

辦理,每次壹佰萬股(含)內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均未超過面額,致使本次私募價格可能低於

面額,此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係屬合理。若日後發生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受市場

因素影響,依舊低於股票面額時,則對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

生之累積虧損,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消除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採分次方式辦理,預計分為三次,各分次用途

皆為償還負債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維持穩健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之資金需求,

若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

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並委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當時狀況是否依相關規定取得核發上

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

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