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鴻碩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日 期:2024年02月27日

公司名稱:鴻碩 (3092)

主 旨:鴻碩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發言人:魯憶萱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8樓(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大禮堂)。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一二年度董事酬金領取情形報告

(4)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

(5)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4月4日(星期四),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因4月4日適逢

例假日,現場過戶提前至4月3日(星期三)17時00分前辦理。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如下: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議

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書面方式掛號

函件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

(1)受理處所: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6樓(本公司財務處),電話:02-2792-8558

(2)受理期間:民國113年03月22日起至113年04月01日止。

(3)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審查標準等應注意事項,請詳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召

開股東會之公告。

(三)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仍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

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電話:02-6636-55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

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05月04日起至113年05月31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