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雲林縣政府裁處台塑石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0條之規定裁處新台幣100萬元。
日 期:2018年09月14日
公司名稱:台塑石化 (6505)
主 旨:雲林縣政府裁處台塑石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0條之規定裁處新台幣100萬元。
發言人:林克彥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1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烯烴一廠於2018年3月19日發生儀器空氣異常影響控制閥作動,廠方
依照緊急停車程序處理,過程中乙座裂解爐燃料燃燒不完全,造成黑煙排放,
2018年9月14日接獲雲林縣政府裁處書,裁罰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
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
罰款新台幣10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加強製程操作訓練,避免同類異常再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