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雲林縣政府裁處台塑石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0條之規定裁處新台幣100萬元。

日 期:2018年09月14日

公司名稱:台塑石化 (6505)

主 旨:雲林縣政府裁處台塑石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0條之規定裁處新台幣100萬元。

發言人:林克彥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14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烯烴一廠於2018年3月19日發生儀器空氣異常影響控制閥作動,廠方

依照緊急停車程序處理,過程中乙座裂解爐燃料燃燒不完全,造成黑煙排放,

2018年9月14日接獲雲林縣政府裁處書,裁罰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

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

罰款新台幣10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加強製程操作訓練,避免同類異常再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