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銘旺科董事會決議修訂113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討論事項及變更召開日期)

日 期:2024年03月14日

公司名稱:銘旺科 (2429)

主 旨:銘旺科董事會決議修訂113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討論事項及變更召開日期)

發言人:劉真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12號20樓(汐止辦公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私募增資案辦理情形報告。

(4)本公司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訂定本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報告。

(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

股東提案限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含標點符號),

及未於受理期間內寄送達受理處所者,均不列入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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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關提案及提名文件請以書面親送或郵寄至本公司(桃園市中壢區

自強四路九號),受理提案期間為

113年3月22日至113年4月1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以寄送達為準)。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3年5月4日至113

年6月1日止。

(4)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

股東以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 (02)3393-0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