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豪展董事會決議變更私募有價證券之內容

日 期:2021年09月24日

公司名稱:豪展 (4735)

主 旨:豪展董事會決議變更私募有價證券之內容

發言人:紀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為非關係人,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並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洽定之。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A.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以本身具事業發展之實際經驗、技術或知識,能增強

本公司經營管理能力、協助績效提升等為考量,並藉由與應募人之合作,達到發

揮經營綜效之目的。

B.必要性:因應產業之激烈競爭及國際化趨勢日益明顯,為提升本公司之競爭優勢、

配合本公司未來發展,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有其必要性。

C.預計效益:藉由應募人之加入,預計將可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以因應未來長期發展所需。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壹仟萬股

5.得私募額度:於普通股壹仟萬股額度內,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於股東會決

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B.定

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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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決定之,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並依股東會決議之私

募價格訂價依據進行訂價。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因應未來長期發展所需、資本支出、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公司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並增加產品多樣性以力求長期營收穩定增長,擬引進之策略性

合作夥伴,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

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

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

11.參考價格:擬提請股東會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

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第1項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

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私募訂價成數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決定本

次私募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金額、發行計劃與其他未盡事宜。

(2)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

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需作業及決定其他未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