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連董事會追認修訂11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2年07月26日

公司名稱:訊連 (5203)

主 旨:訊連董事會追認修訂11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發言人:蔡明鋒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7/2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4/2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1/4/26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金管會111/6/20金管證發字第1110346790號函所示,111/7/26經董事會追認修訂

11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七條部分條文。

(2)修訂前條文:

三、認股權人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正式編制內之員工為限(惟應符合2018

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第1070121068號令規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

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等因素,提報董事

會,並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決定

之。惟認股權人為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

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含私募)、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

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

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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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捨五入),但如認股價格調整後對認股權人稅負產生不利影響,本公

司不因此而對認股權人產生任何責任。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

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修訂後條文:

三、認股權人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符合2018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第10701210

68號令規定)員工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

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等因素,提報董事

會,並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決定

之。惟認股權人為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包含辦理現金增資(含私募)、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

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

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

之:但如認股價格調整後對認股權人稅負產生不利影響,本公司不因此而

對認股權人產生任何責任。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

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

份)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

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