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裕隆汽車子公司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裕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日 期:2016年05月09日
公司名稱:裕隆汽車 (2201)
主 旨:代子公司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裕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發言人:裘民輝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5/5/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存續公司: 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 裕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裕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裕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皆為集團內之投資公司,
又裕展貿易為裕信汽車100%投資子公司,基於集團資源整合及裕信規模經
濟與管理效益之考量,合併後對存續公司之股東權益將有正向效益。
7.併購目的:
集團資源整合及規模經濟與管理效益之考量。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達成整合資源及降低經營成本之目標。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有助於經營管理效率,對本公司未來每股盈餘有正面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為同一集團組織重整,採簡易合併作業,會計處理僅為存續公司(裕信)帳列
長期投資科目(減少)與其他資產負債等科目(增加)之間調整,無涉換股比例
約定之行為。
11.預定完成日程:
擬訂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6年1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
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裕信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專營裕日品牌汽車及零件之銷售與售後服務業務。
裕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為新車裝備及百貨用品之銷售等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