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申報

日 期:2020年11月13日

公司名稱:志信 (2611)

主 旨: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申報

發言人:江文隆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23,546,04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11/16~110/01/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96~8.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2/13 ~ 109/04/10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8/03/27 ~ 108/05/22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2條有關庫藏股制度之規定買回本

公司普通股股票,本公司得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為新台幣623,546仟元,得買回股份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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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之上限為已發行股份總數10%,即17,299仟股。

二、有關本公司擬買回庫藏股之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6,000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9年11月16日至110年1月15日止執行完畢,預定買回2,000仟

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單價在新台幣4.96元至新台幣8.00元間;但股價若低於

區間價格之下限時,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1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109年6月30日現金及約當現金之8.69%,尚不影響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擬依

規定出具董事會聲明書,另委請德信綜合證券(股)公司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具

評估意見。(詳附件四)

四、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五、謹提請 討論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11月13日第十三屆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1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109年6月30日現金及約當現金之8.69%,尚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一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經該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9年11月

13日決議,計劃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於民國109年11月16日

至110年1月15日間買回該公司股份2,000仟股,買回價格之區間訂為4.96元至8.00元間,且

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經本承銷商就其價格訂定

之合理性評估如下:

一、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一)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法性

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4.96元至8.00元間,業經該公司109年11月13日董

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符合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

二第一項規定,其價格決定過程具合法性。

(二)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該公司價格區間上下限參考資料如下:

單位:元

上限 董事會決議日(109.11.13)前1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7.12 二者孰高之150%

10.70

董事會決議日(109.11.13)前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7.13

下限 董事會決議日(109.11.13)收盤價 7.09 70% 4.96

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之合理價格區間介於4.96元至10.70元間,但若股價低於區間價

格之下限時,仍可繼續買回股份,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會買回區間價格之限制規定,故其買

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二、依買回價格區間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9年上半年合併財務報告 依價格下限買回全部股份 依價格上限買回全部股份

資產總額 4,663,036 4,653,116 4,647,036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2,432,543 2,422,623 2,416,543

發行在外流通股份(仟股) 172,994 170,994 170,994

每股淨值(元) 14.06 14.17 14.13

簡單每股盈餘(元)(註1) 0.00 0.00 0.00

負債比率 42.54% 42.63% 42.69%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273.35% 272.51% 271.99%

股東權益報酬率(註2) -0.02% -0.02% -0.02%

流動比率 139.11% 138.28% 137.77%

速動比率 127.13% 126.30% 125.79%

本次執行預估之現金流出 - 9,920 16,000

前次執行庫藏股未銷除或轉讓股份(仟股) - - -

前各次執行庫藏股總金額 - - -

註1:簡單每股盈餘=109年上半年合併稅後淨利/期末流通在外股數。

註2:股東權益報酬率=當期稅後淨利/平均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

出,截至民國109年6月30日止,該公司報表帳上合併現金餘額1.84億元,足以支應該項支

出,由上表可知,本次買回後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之影響有限,尚不致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依上述計算顯示,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擬定之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

4.96元至8.00元間,係落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

版」所認為合宜之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4.96元至10.70元範圍內;另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8.00元計最高為16,000仟元,依據該公司109年上半

年財務報告及該公司提供資料顯示,保留盈餘為606,274仟元、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溢價

17,272仟元、轉換公司債溢價為0仟元、庫藏股交易為0仟元,因此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最高

為16,000仟元,尚無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八條所定買回股份之總金

額不得超過保留盈餘加尚未轉列為保留盈餘之處分資產溢價收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份所

得之溢價、受領贈與之所得等已實現資本公積金額,及減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之情事,本券商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三、結論

綜上評估,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

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孟 慶 蒞

中華民國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