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日 期:2023年06月28日

公司名稱:華新 (1605)

主 旨:華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發言人:文德誠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公司名稱: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海外存託憑證發行總金額、單位發行價格、發行單位總數及發行日期:

(1)發行總金額:389,100,000美元。

(2)單位發行價格:每單位12.97美元

(3)單位發行總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30,000,000單位,表彰300,000,000股普通股。

(4)訂價日期:112年06月27日

(5)預定發行日期:112年06月30日

二、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其股數及每股價格:

(1)每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股數:1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10股

(2)每股價格:折合新台幣約40.22元(以匯率1美元=31.008新台幣轉換)

三、發行及交易地點: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四、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五、資金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次籌資將用於原幣購料以強化財務結構。

六、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0股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對原股東股權稀釋比例約為7.44%,不致對原股東股權造成重大稀釋,且增

資效益顯現後,對本公司之未來發展應具正面效益,對股東權益應尚無不利之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