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冠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日 期:2023年11月14日

公司名稱:華冠 (8101)

主 旨:華冠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發言人:周照程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Dream Train Internet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Dream Train Internet公司)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台抗字第872號

4.事實發生日:112/11/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就112年7月7日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265號裁定提起抗告。

6.處理過程:

本公司112年11月14日收到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民國112年10月25日裁定

本公司對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抗字第1265號裁定再抗告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Dream Train Internet公司就該假扣押聲請對本公司提起強制執行訴訟件於民國

112年11月7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駁回,故預期該假扣押案件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正在評估提起憲法訴訟救濟。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