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艾訊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4年02月22日

公司名稱:艾訊 (3088)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黃士青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南興路55號8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同意報告書。

(3)審計委員會成員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報告。

(4)民國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民國112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報告。

(7)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3年3月26日起至113年5月24日止為股票停止過

戶期間。

(2)本公司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13/03/26~113/05/24止,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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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3/03/26)之

前一營業日前(113/03/22)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3)提案及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13年3月18日至3月27日17時止。

提案受理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南興路55號8樓(艾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

詳細資訊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查詢。

(4)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載明

於股東會召集通知,其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24至113年5月21日止。

(5)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洽

詢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02-25048125);惟對於持有記名股

票未滿一千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

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6)若113年5月24日前受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