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興采公開收購聚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且 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日 期:2020年04月08日

公司名稱:興采 (4433)

主 旨:興采公開收購聚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且 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發言人:王淑芬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08

2.發生緣由:

公開收購聚紡股份有限公司(代號4429,以下稱「聚紡」)普通股,公開收購條

件已成就,且截至民國(以下同)109年4月8日累計應賣股數總計共14,444,506股,已超過

預定收購最高數量13,740,000股,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19條第2項第4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聚紡之普通股至109年4月13日下午3點30分止。提

醒欲參與應賣之聚紡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

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

賣諮詢專線:02-2389-2999或查詢凱基證券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

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

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5.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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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收購聚紡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最高數量為13,740,000股,應賣股數已於民國

109年4月8日超過前述預定收購最高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部分,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1) 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營業日(即109年4月

14日)。

(2) 方法: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後,且

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最多收購預定收購最高數量之

股數;若全部應賣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公開收購人將依計算方式以

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收購。

其計算方式為應賣股數壹仟股及應賣股數超過壹仟股其中壹仟股為優先收購數量,

其後按各應賣人委託申報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依比例分配至壹仟股

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量,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 (9203) 059600-8)轉撥回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 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臺北市明水路7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