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策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8月31日

公司名稱:聯策 (6658)

主 旨:聯策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陳識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2,842,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28,42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5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依據上市前公開承銷相關規定,並按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13,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529,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1%計313,000股由

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9%計2,529,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1年6月10

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事宜,不受

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對外公開承銷未募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

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2)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

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

環境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公司上市前之相關事宜,含終止興櫃轉上市掛牌,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