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耀登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依法提請111年股東常會討論

日 期:2022年05月11日

公司名稱:耀登 (3138)

主 旨:耀登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依法提請111年股東常會討論

發言人:溫文聖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1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60,000股

4.既得條件:

(1) 服務年資

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授予日起(增資基準日),屆滿一年仍在職者,

依照下述個人績效條件既得獲配股數。

(2) 個人績效

發行當年度起逐年員工個人績效指標為A者,可既得當年度獲配股份100%;

個人績效指標為B者,可既得當年度獲配股份75%;個人績效指標為C者,可

既得當年度獲配股份25%;個人績效指標為D者,可既得當年度獲配股份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

以無償收回、辦理註銷,並變更登記。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權利員工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

全職員工為限(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具備特殊貢獻或公司

營運發展所需之關鍵人才。實際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其獲配股份數量

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

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惟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或具

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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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管理幹部和員工的

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

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為新台幣9,480仟元(以衡量過後

公允價值每股158元擬估算),依既得期間1年攤提,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9,480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發行股數46,722仟股,以所訂

既得期間一年及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對每股盈餘稀釋最多約為新台幣0.20

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因此對股東權益

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以

出售、抵押、轉讓、贈與他人、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其他權利受限制

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行辦法辦理。

(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交付信託保管,如交付信託保管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

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

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

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因主管機關之指示、法令規定

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及客觀環境而需修正等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

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