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而快更正113年05月1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有關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之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日 期:2024年06月05日

公司名稱:美而快 (5321)

主 旨:更正美而快113年05月1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有關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之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發言人:王志仁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05

2.公司名稱:美而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證保法字第1130001859號辦理。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之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

更正應申報相關資訊欄位: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應募人選擇方式/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1.應募人如擬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可能名單:

可能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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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承豪 本公司董事長

劉嘉誠 本公司董事

藤美資本管理顧問(股)公司 本公司董事

王朝正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林郁萍 本公司董事

蕭珍琪 本公司獨立董事

謝進益 本公司獨立董事

鐘靜如 本公司獨立董事

宋家庭 本公司總經理

王志仁 本公司總經理

黃旭廷 本公司副總經理

王明芳 本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主管

黃瑤瑤 本公司會計主管

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公司之關係:

藤美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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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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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萍 26.2 本公司董事

陳姿均 12.4 無

劉嘉誠 10.2 本公司董事

蕭哲文 10.2 無

王俊凱 10.2 本公司之子公司董事

楊碧甄 10.2 無

王清斌 9.5 無

林和生 6.8 本公司之孫公司董事

廖承豪 3.6 本公司董事長

蘇美月 0.9 本公司董事長之一親等

2.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之可能名單:目前本公司尚未洽定應募人。

應募人選擇方式:

1.應募人如擬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將可激勵其提供技術、知識、品牌、通路及經驗傳承等,

以協助公司提高營運效益,

且藉由私募現金增資,尚可強化董事持股成數,

對本公司經營權能更加鞏固。

2.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

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

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

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

提升經營績效,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3.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1.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如擬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將以對本公司營運熟悉之董事、內部人、經理人、員工及關係企業內部人為主,

可激勵其提供技術、知識、品牌、通路及經驗傳承等,以協助公司提高營運效益,

且藉由私募現金增資,尚可強化董事持股成數,對本公司經營權能更加鞏固。

3.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

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

提升經營績效,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4.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目前本公司尚未洽定應募人。

應募人選擇方式:

1.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

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

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提升經營績效,

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3.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1.應募人如擬為策略性投資人:

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在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前提下,

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引進,以協助加強本公司國內外市場電商經驗與佈局,

共同開發及拓展業務版圖,提升經營績效,

並可達到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市場競爭力等效益,

故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將以可幫助本公司強化競爭優勢、創造股東權益為優先,

且考量公司未來長期營運發展應有其必要性。

2.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9.因應措施:

特此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