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吉吉-KY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日 期:2023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美吉吉-KY (8466)

主 旨:美吉吉-KY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言人:王宏志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美吉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

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伍億伍百萬元,實際發行金額擬授權董事長依上述發行總額上

限決定。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係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本金。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係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視金

融市場、資本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

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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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

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將向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

買賣。

(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金融

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3)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