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統一超代子公司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三筆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3年03月17日

公司名稱:統一超 (2912)

主 旨:代子公司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三筆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吳玟琪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6號、16-1號、16-2號、16-3號、16-5號地下一樓至地下二樓

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75號、85號地下一樓至地下二樓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3.台南市東區勝利路116號、118號、大學路2號地下一樓至地下三樓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2/3/17~112/3/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交易單位數量:10,052.44坪(33,231.22平方公尺);使用權資產金額119,077,142元

2. 交易單位數量:2,994.47坪(9,899.08平方公尺);使用權資產金額35,701,372元

3. 交易單位數量:5,860.29坪(19,372.87平方公尺);使用權資產金額29,690,628元

上述三筆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為184,469,14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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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需求

前次移轉情形:自行建造,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19,773,728元

2.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39,668,715元

3.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33,909,729元

上述三筆使用權產合計估價總金額共193,352,17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哲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符合公司多角化業務經營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3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3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