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誠公開收購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日 期:2024年07月15日

公司名稱:精誠 (6214)

主 旨:精誠公開收購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發言人:鍾志群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公開收購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預定收購股數之對價

已於民國113年7月15日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專戶,

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下,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次日起算五個營業

日(含第五個營業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予元

大證券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以

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

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

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

分捨棄)。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