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材接獲民事訴訟函
日 期:2019年10月03日
公司名稱:精材 (3374)
主 旨:精材接獲民事訴訟函
發言人:林中安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經濟部;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重訴字第460號
4.事實發生日:108/10/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經濟部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本公司應給付
土地使用補償金。
6.處理過程:已委任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以目前所得資訊,該訴訟案件並未對
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