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材接獲民事訴訟函

日 期:2019年10月03日

公司名稱:精材 (3374)

主 旨:精材接獲民事訴訟函

發言人:林中安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經濟部;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重訴字第460號

4.事實發生日:108/10/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經濟部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本公司應給付

土地使用補償金。

6.處理過程:已委任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以目前所得資訊,該訴訟案件並未對

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