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剛董事會決議通過向榮剛公司租賃VIM廠案(續約)

日 期:2023年11月02日

公司名稱:精剛 (1584)

主 旨:精剛董事會決議通過向榮剛公司租賃VIM廠案(續約)

發言人:吳柏成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南市柳營區義士段240、241、242、243、244、245等地號

建築物:台南市柳營區大農里8鄰環園西路二段1號

2.事實發生日:112/11/2~112/1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24,867.6平方公尺

月租金單價10.15元/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預計8,758,765元

建築物:10,014.16平方公尺

每月折舊金額依承租比例計算

交易總金額:預計17,980,200元

機具設備:一批

每月折舊金額依承租比例計算

交易總金額:預計61,363,996元

實際交易金額依實際請款為主。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榮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因:鎳基為本公司主要銷售產品,故擬續向榮剛公司承租VIM產線之資產。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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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月結一個月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價格決定

土地租金:月租金單價10.15元/平方公尺

建築物租金:標的物每月折舊金額依承租比例計算

機具設備:標的物每月折舊金額

2.決策單位:業經第4屆第14次審計委員會及第8屆第1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鎳基為本公司主要銷售產品,故擬續向榮剛公司承租VIM產線之資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0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0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