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矽統科技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16年10月07日
公司名稱:矽統科技 (2363)
主 旨:矽統科技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簡誠謙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07
2.減資基準日:105/09/2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虧損減資:減資新台幣534,724,990
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3,472,499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會員105年9月19日金管證發
字第10500365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於民國105年10月5日經授商字
第105012397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 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
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
壹、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矽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613,534,976股,每股面額為
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6,135,349,760元。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53,472,499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
計新台幣534,724,990元整,為以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本公司
未來營運發展需要。
4.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8.715477%,原普通股1,000股換發912.84523股
(即每仟股減少87.15477股)。
5.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560,062,4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5,600,624,770元。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12.84523(即每仟股減少87.15477股);減資後不滿壹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
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且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貳、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
票發行事宜。
參、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肆、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5年9月22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5年11月02日。
3.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5年11月03日至105年11月16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5年11月06日。(因最後過戶日105年11月06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欲現場過戶者,請提前至105年11月04日(星期五)
下午16時30分前駕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11月07日至民國105年11月16日止。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1月11日。
7.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05年11月17日。
8.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民國105年11月17日。
9.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伍、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舊股票、轉讓過
戶書、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
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
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陸、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8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
柒、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本公司將
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
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
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時程。
捌、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1月11日。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民國105年11月17日。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60,062,477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更動,
本公司將另行公告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