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百達-KY接獲YIDA INVESTMENTS PTE. LTD.公開收購百達-KY普通股已達最低收購數數量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通知

日 期:2021年03月31日

公司名稱: (2236)

主 旨:接獲YIDA INVESTMENTS PTE. LTD.公開收購百達-KY普通股已達最低收購數數量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通知

發言人:黃亮茳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31

2.公司名稱:百達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03/31接獲YIDA INVESTMENTS PTE. LTD. (下稱公開收購人)

通知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9條公告以下事項:

截至110年3月31日上午9時00分,累計應賣股數18,785,285股,

已達最低收購數量18,783,833股,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

6.因應措施: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百達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股份至民國110年04月13日下午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之本公司股東,

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

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資詢專線:02-2768-6668

或查詢元富證券網址:http://www.masterlink.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

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對價時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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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一營業日,將應賣人

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

原應賣人者,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收購

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3)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

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

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

(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7個營業日內(含第7個營業日)辦理應賣

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