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升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土地及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2年11月08日

公司名稱:為升 (2231)

主 旨:為升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土地及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紀雅鈴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買賣:彰化縣福興鄉新生段2274(部分)、2275、2276、2277、2277-1、2305、2306、

2308(部分)地號,共9筆土地

租賃:彰化縣福興鄉新生段2270、2271、2272、2273、2274(部分)、2308(部分)、

2309、2310、2311、2312地號,共10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11/8~111/1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買賣面積5,157.62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40,000元

取得土地金額:新台幣206,305,000元

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5,381.475坪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新台幣租金10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2,288,88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尤禹濤

與公司之關係:董事長之一親等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毗連用地,擴廠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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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移轉日期:100/11/15~110/01/21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357,891,128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按一般交易方式付款,與非關係人無差異

付款金額:買賣:交易總額新台幣206,305,000元

租賃:月付新台幣538,148元

租約期間:111/12/01~116/11/30(預計)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買賣:新台幣226,935,500元

租賃:月租金新台幣538,14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游廷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桃市估字第000041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重大差異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華信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林振鵬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875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電動車智能化趨勢,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需求持續上揚,有擴廠及興建員工

宿舍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1月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1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授權董事長,就交易價格新台幣2.58億元以內,全權處理該項交易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