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濾能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
日 期:2022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濾能 (6823)
主 旨:濾能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
發言人:阮士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278,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2,780,000元。
6.發行價格: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暫訂以每股新台幣115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及
公開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
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73,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00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2%由員工認購,
其餘88%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0年03月30日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承銷價格)、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募集金額、經申報生效後之增資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
如因法令規定或因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內容,
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
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